2020-07-17
文字是傳達復雜信息的有效方式。
相對于摻雜著個人感性理解的圖形而言,文字語言更顯理性與直接,其較高的可讀性直接影響到發光字設計的成功與否。
大部分情況下,發光字中信息的主要表達者就是文字,包括文字內容的表達和文字形式的設計及編排。
在發光字中,文字主要用于環境空間名稱的定義和環境使用信息的介紹。
每一個空間環境都會被賦予一個名稱,這些名稱多以文字的方式標示在整個系統中,在發光字的相互聯系中傳遞著信息。
空間名稱的命名一般采用具體名稱和數字字母編碼的形式。
以具體名稱命名的空間,大部分情況下在發光字中直接使用實際全稱,但是有時因為名稱過于復雜而標識版面有限,則需要對空間名稱進行提煉和概括,同時務必要保證系統中所有信息載體上的同一信息要一致。